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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用醋酸乙烯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腈纶厂聚合反应第二单体使用。
1.1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
1.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3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厂罐存储能700吨;正常生产使用约为20吨/天。
1.4供货需求说明:每周到货约140吨,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通知。
1.5卸车能力说明:每天可卸5车。
1.6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
1.7付款结算:按照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付款,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1.8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1.9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日内开始到货。
1.10出现问题到达现场时间: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2.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使用的醋酸乙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内合格供应商;
3.2具有下列有效的证件:
3.2.1营业执照
3.2.2税务登记证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
3.2.4银行开户许可证
3.2.5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含有醋酸乙烯或醋酸乙烯酯或乙酸乙烯。
3.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7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厂授权书。
3.3 参与投标的产品,要求在国内同类装置使用1年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产品已经列入大庆石化公司合格三剂名录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该产品在大庆石化公司已有成功使用业绩,其用户评价报告已经在大庆石化公司存档,可不提供本条款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3.4参加大庆石化公司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大庆石化公司质检中心出具的合格化验单;若不能提供出以上化验单,需在报名时提供产品样品和对应的出厂检验单,经过买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凭检验合格报告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5代理商不能与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同时参与投标;
3.6 无不良记录;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以及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报名表(加盖公章)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尚志勇
电 话:0459- 676193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 吴彤旭 刘延军
电 话:0459-6411392 ;0459-6411512 传 真: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2015-09-11 来源:大庆石化公司 责任编辑: